夫妻離婚起訴前可以進行調解。
在我國,夫妻之間的離婚案件可以通過訴訟或調解兩種方式解決。調解是指由法院或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協(xié)調雙方達成和解協(xié)議的過程。調解可以節(jié)約時間和金錢,幫助夫妻保持良好關系,避免爭議升級。
可以選擇以下幾種途徑進行調解:
1.申請法院調解:當夫妻雙方都同意調解時,可以向法院申請調解。法院會派遣調解員介入調解,協(xié)助雙方解決爭議。如果調解成功,法院會出具和解書,雙方簽字確認后即生效。
2.委托專業(yè)機構調解:夫妻可以委托專業(yè)的調解機構進行調解。調解機構由政府和社會團體等單位設立,專業(yè)的調解師會協(xié)助夫妻解決爭議。如果調解成功,調解機構會出具調解書,雙方簽字確認后即生效。
3.家庭調解委員會調解:家庭調解委員會是由社區(qū)、村、街道等單位設立的,專門負責解決家庭爭議的機構。夫妻可以向家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調解委員會會派遣調解員介入調解。
夫妻在離婚起訴前可以進行調解,解決爭議,并達成協(xié)議。調解是一種有效的解決方式,可以幫助夫妻避免爭議升級,減少損失。但是,如果調解失敗,雙方仍可以繼續(xù)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。
電話:132-4015-4941
郵箱:jiali@jialilaw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建國門外大街22號賽特大廈3層